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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山学院完全学分制改革常见问题解读

2018年04月02日 浏览量: 1680 来源: 教师教育学院 作者: 发布: 教师教育学院

泰山学院完全学分制改革常见问题解读

1.什么是“学分制”?

答: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为核心(自主选课制),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量单位,以取得一定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(绩点制),允许学生在较长时间内灵活选择学习进程(弹性学制),由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辅导(导师制)的教学管理制度。学分制的主要特征是学习活动的自主性、学绩考核的精确性,学习时限的灵活性和培养过程的指导性。

2.为什么要实施“学分制”?

答:学分制是现代高等教育管理体系的主要形式,实施学分制是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,满足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需求的必然选择,也是高校遵循高等教育内在发展规律,加快自身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
实施学分制是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,充分挖掘和优化教育资源,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主要途径;是高校真正体现以人为本、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的重要举措;是真正落实因材施教原则,优化学生知识结构、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培养个性化、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制度保证。

3.实行学分制,学生受益在何处?

答:实行学分制,可以给学生提供更多、更丰富的课程,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、自身条件、发展需求,按照学校课程设置,制定个人的课程学习计划,选择学习进程、选择学习时间等。这样,既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解决精力不足的问题,也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加速、深化学习,并拓宽知识领域提供了机会。

4.学分制下本科的基本修业年限是几年?最短可以几年毕业?最长可以几年毕业?

答: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,我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,本科生一般最短3年毕业,最长6年毕业,休学创业和参军入伍的本科学生最长8年毕业。

5.学生在完成学业期间,可以休学几次?最长可以休学几年?休学期是否计入总的修业年限?

答:对因故不能连续完成学业的学生,经学校批准,可以实行间修制,允许其中断学习,保留学籍。每次休学,一般以1年为限,累计休学次数不得超过2次。应征入伍保留学籍时间和休学时间计入总的修业年限,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其专业要求的最长修业年限。

6.什么是学分?如何取得学分?

答: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。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,成绩合格,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。

7.学分如何计算?

答: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。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:

1)理论课程(含课内实验、上机)原则上16学时计1学分。

2)独立设置的实验类课程32学时计1学分,公共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。

3)集中实践环节1周计1学分,有条件的专业可安排不少于一学期的生产实习,教师教育类专业安排不少于一学期的实习支教,一学期按18学分计;毕业实习不足一学期的,一般不超过12学分。毕业论文(设计)8学分。

4)将学生的创新实验、技术研发、发表论文、获得专利、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可以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,学生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奖励,最高可折抵专业拓展课的10个学分。

8.我校本科各专业的毕业学分要求是多少?

答:我校本科各专业的毕业总学分一般为160学分。

9.学分制下的学费由哪几部分组成?

答: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。专业注册学费由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核定,不同专业的专业注册费有所不同。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,每学分收费标准为100元。

10.什么是必修课?什么是选修课?

答: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。必修课程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,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。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和培养特色,扩大学生知识面,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,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。

11.什么是学分绩点?学分绩点如何计算?

答:学生对课程的学习质量用学分绩点表示,学分绩点反映了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。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:

1)采用百分制考核的课程绩点=(课程成绩÷10-5。课程成绩不足60分的,课程绩点为0

2)采用五级制考核的课程绩点:成绩为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的课程绩点分别为4.53.52.51.50

3)课程学分绩点:课程学分绩点=课程绩点×课程学分数。

4)平均学分绩点:平均学分绩点=课程学分绩点之和÷课程学分之和。根据四舍五入规则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。

12.课程如何考核?课程考核不合格怎么办?

答: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核。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。考核可采用笔试、口试、实际操作、提交论文(报告)等不同方式进行。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记分。

学生初修课程考核不合格,学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;经补考仍不合格的,必修课应按规定重修该课程,选修课可重修该课程或另选其他选修课程。对课程成绩不满意者,也可以选择重修该课程。学生重修课程,应办理重修手续并缴纳学分学费。

13.学生成绩册(成绩单)如何记录?

答:(1)考核成绩及学分记入成绩册,并归入学籍档案。

2)补考合格的课程,无论成绩高低,均记为60分或及格。

3)重修的课程按最好成绩记载。

14.学生如何选课?选课应遵循什么原则?

答:我校实行缴费注册选课制度,学生在缴纳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,取得选课资格。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、课程、学习进度和任课教师。具体选课办法请参见《泰山学院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》泰院政发[2017]8号。

学生应认真学习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、课程说明等,了解选课规定、课程信息等。并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、学习能力、身体状况、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,按照学校公布的开课计划和有关要求进行选课,可以跨学期、跨专业、跨班级选课。对于有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,应先修读先修课程,再修读后续课程。

15.每学期选课学分有无限制?

答:学生每学期选课最高不超过27学分(不含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课程学分),最低不能低于14学分。

16.学分制下如何毕业及获得学位?

答: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,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获得规定的学分,达到毕业要求的,学校准予毕业,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。本科生符合毕业条件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,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,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。

17.什么是结业?

答: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,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,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学校可以准予结业,发给结业证书。

结业的学生可在离校后(在修业年限内)向学校提出重修申请,缴纳学分学费,参加重修学习并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可换发毕业证书。达到学位授予条件,可申请授予学位。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发证日期均按照实际取得时间填写。

结业学生超出学校允许的最长修业年限的,经学校审核后作永久结业处理,不再换发毕业证书。

18.什么是大学生导师制?导师的职责有哪些?

这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教学制度,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“导学”关系,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,因材施教,指导学生的思想、学习与生活。

导师的工作职责:

1)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。

2)对学生选课、专业或专业方向选择、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。

3)指导学生参加专业学习和课题研究。

4)指导学生正确解决学习、生活、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。

5)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。

6)协助做好学生的困难帮扶、心理疏导和就业指导工作。

19.二级学院需要做哪些工作?

1)制定学分制下的人才培养方案,合理规划人才培养方向。

2)完成学分制下课程体系建设,设置充足的课源,指导学生专业课的选课和修读。

3)如实行大类招生,应按规定组织实施专业分流,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。

4)积极宣传学分制改革,解决学生修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
5)做好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,掌握学生修读情况,督促学生按时毕业。

6)做好学生管理工作,加强思想教育,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。

20.广大教师需要做哪些工作?

1)按照导师制要求,履行导师职责,做好导师工作。

2)按照人才培养要求,积极进行课程建设,广开课源,满足学分制改革需要。

3)积极进行教学改革,改进教学方法,增进教学效果,提高教学质量,适应学分制改革下的教学需要。

4)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,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的需要,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