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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育学院党员量化积分项目标准

2022年06月16日  浏览量: 1401 次  来源: 教师教育学院  作者:   发布: 教师教育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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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量化积分项目评价指标

一、基100分 占比60%

1.保持政治本色,坚定理想信念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记“国之大者”。

2.认真学习党的理论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党章党规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以及科学、文化、法律和业务知识。

3.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执行党的决议,服从组织分配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。

4.带头遵守党的纪律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,廉洁自律。

5.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坚持依法办事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
6.按时参加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及各项党内活动。

7.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

8.自觉遵守校规校纪。

二、履分(100分 占比30%

1.课程考试成绩,以学生课程考号试成绩排名作为积分参考点,突出先进性和示范带动作用。

2.综合测评成绩,以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作为积分参考点,突出学生认可度。

3.发挥作用情况,以重要时间节点、关键时刻的思想行为表现作为积分参考点,应突出党性觉悟和政治成熟度。

三、特色分(100分 占比10%

1.在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。

2.在社会生活中弘扬正气、见义勇为、行善扬善。

3.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、敢于斗争。


学生党员量化积分项目标准

价标

100占比60%

1.保持政治本色,坚定理想信念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记“国之大者”。(20分)

2.认真学习党的理论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党章党规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以及科学、文化、法律和业务知识。(20分)

3.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执行党的决议,服从组织分配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。(20分)

4.带头遵守党的纪律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,廉洁自律。(10分)

5.按时参加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及各项党内活动。(10分)

6.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(10分)

7.自觉遵守校规校纪。(10分)


履职分

100占比30%

一、院级校级及以上比赛、获奖(满分50分,最高加到50分)

1.参与国家级比赛每人每次3分,若获奖(一等奖5分、二等奖4分、三等奖3分、优秀奖2分)

2.参与省级比赛每人每次2分,若获奖(一等奖4分、二等奖3分、三等奖2分、优秀奖1分)

3.参与校级比赛每人每次1分,若获奖(一等奖3分、二等奖2分、三等奖1分、优秀奖0.5分)

4.参与院级级比赛每人每次1分,若获奖(一等奖2分、二等奖1分、三等奖0.5分)

一、学习成绩排名(20分满分)

10%20分,10%-20%15分,20%-30%10分,30%-40%5分,40%后不加分

二、综合测试评价排名(20分满分)

10%20分,10%-20%15分,20%-30%10分,30%-40%5分,40%后不加分

三、学生干部任职(10分满分)

1.班级:班长、团支书加5分,其余班委加3分,舍长加1

2.院级、校级:主席团、部长加5分,副部长加4分,干事加2

(若任多职,取最高加分)

四、通报扣分

院级通报每人每次扣1分,学习强国通报每人每次扣1


特色分

100占比10%

一、荣誉称号(满分30分,最高加到30分)

1.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、院级个人荣誉(各类奖学金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志愿者等)分别加5分、4分、3分、2

2.省级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每人每次4

3.校级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

每人每次加3

二、参加院级校级大型特色活动(满分40分)

院级:如中秋晚会、千幅剪纸活动、迎新晚会等,每人每次加3

校级:如春季秋季运动会、五四表彰晚会等,每人每次加5

三、参与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(满分30分)

如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、“青鸟计划”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、疫情防控志愿者每人每次加5

一票否

反党的政治律、组织纪律、洁纪律、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实行一票否决。




教师党员量化积分项目标准

价标

100占比60%

1.保持政治本色,坚定理想信念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牢记“国之大者”。(20分)

2.认真学习党的理论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党章党规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以及科学、文化、法律和业务知识。(20分)

3.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,执行党的决议,服从组织分配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。(20分)

4.带头遵守党的纪律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,廉洁自律。(10分)

5.按时参加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及各项党内活动。(10分)

6.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(10分)

7.自觉遵守校规校纪。(10分)


履职分

100占比30%

1.教学工作业绩,以每学期教学评价、教学获奖、指导学生获奖情

况等作为积分参考点,突出示范作用。(每人每次3分)

2.科研工作业绩,以科研论文、专利、项目、成果转化、科研获奖

情况等作为积分参考点,应突出带动作用。(每人每次5分)

3.实验工作业绩,以实验技能、实验获奖及实验管理等作为积分参考点,应突出学生满意度。(每人每次3分)

4.管理和服务工作业绩,以落实工作责任、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、

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积分参考点,应突出师生满意度。(每人每次5分)

5.社会工作业绩,服务社会、服务地方及参与学校公共事务活动等作为积分参考点,应突出质量与效果。(每人每次5分)


特色分

100占比10%

一、荣誉称号(满分40分,最高加到40分)

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、院级个人荣誉分别加5分、4分、3分、2

受到学院表彰的,加4/;受到学校表彰的,加6/;

受到市级表彰的,加8/;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,加10/次。

二、教学科研(满分40分,最高加到40分)

1.申报国家级项目课题成功,加20/次;申报省级项目课题成功,加15/次;申报市级级项目,加 10/次;其他项目课题,加6/次。

2.科研论文,一般性论文,加5/;核心期刊,加10/篇。

参加竞争性教学科研学工等活动的,加10/

三、勇于承担学院分配的任务(满分20分,最高加到20分)

1.勇于承担学院分配的本职工作以外任务的,如:兼职辅导员、政治辅导员、社团指导老师等,每一个兼职加 10分。

2.承担学院非学校认定的岗位职务工作的,如:专家委员会成员、党务办公室主任、团总支书记等,每一个兼职加10分。

一票否

反党的政治律、组织纪律、洁纪律、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实行一票否决。